济南大学社科处
学术动态

上一条:台湾客人来我校创业学院访问交流

下一条:台湾客人来我校创业学院访问交流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我校教师主持完成的《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5月10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8-05-11  点击:

510日,第二个中国品牌日临之际,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立项,济南大学、中国食品报社等单位主持完成的《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T/CCPITCSC 014—2018 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该团体标准是我校张炳文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我国食文化资源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研究》项目的一项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此项标准清晰界定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含义和范围,规范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评价原则、评价规则、评价程序、标识使用和评价工作的动态管理,明确了传统好食品的文化价值、健康价值、质量价值和市场价值4项一级评价指标和13项二级评价指标,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对待、充分认识传统食品的安全性与健康价值,进一步提升传统食品市场认知与认同,同时起到树立行业标杆、传承文化、打造品牌的作用。
       
中华传统食养智慧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食物的性能、食物与健康的关系,中华传统食养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传统文化与科学有机融合的良好载体,中华传统食品是是中华民族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集成,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饮食生活中,具有良好的风味性、营养性、健康性和安全性。几千年中华文明证明,中华传统食品不仅符合中国以农耕为主的食物生产结构特点和自然环境条件,而且经过数千年经验总结,形成了非常合理、科学和多彩的食学内容。


地址: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电话:0531-82767339 82767337      E-mail:shekechu@ujn.edu.cn 
Copyright 济南大学社科处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51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