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支持我校教师优秀学术著作的出版,提高我校科研成果质量,促进学科建设,根据《济南大学出版基金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16〕2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济南大学出版基金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资助出版对象为纯学术性著作,工具书、文艺作品及美术作品、一般性文集等,不在资助之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结题鉴定等级为良好以上的成果,按《济南大学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予以优先资助。基于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在学位论文基础上做符合学术专著规范的修改。其中区域国别类申报书稿,将择优进行专项资助。
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文稿均可申报。申报书稿字数不少于20万字。申请人须为济南大学正式职工,以济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书稿须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申请人须对书稿学术真实性、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一经查实存在学术诚信等问题,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经学校批准资助出版的书稿,须在两年内完成出版。正式出版前,著作负责人须将书稿清样及查重报告报送社科处,经社科处审查通过后方可出版。正式出版时,须在封底或扉页显著位置标注“济南大学出版基金资助”字样,且封底设计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印刷,否则学校将不予资助。出版机构须为学校认定的综合类出版社或所在学科专业出版社(见附件)。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申请人填写济南大学出版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申请书1份、符合出版要求的书稿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以及查重机构盖章的查重报告送交社科处501室,并将申请书、书稿(PDF格式)、查重报告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学校对资助对象视具体情况给予资助,并予以公布。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王素强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