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
| ||
根据济大校字【2016】45号《济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横向社科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管理等问题进行说明。 1、关于横向社科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 横向社科项目结题后需办理结题手续,结余经费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项目组可以提取不超过95%结余经费作为绩效,剩余经费转至项目负责人横向科研发展基金账户,也可以不进行提取直接转入。(结题证明模板见附件1,提取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模板见附件2) 2、关于横向社科项目结题结余经费结转办理程序与时间 每年集中办理2次,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业务的表格,二级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于4月30日前或12月15日前交至社科处,社科处审核无误后,统一交至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审核后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结。 3、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变化或《济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本办法将根据新政策进行调整,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社科处、计划财务处 2016年12月1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