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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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点击:

各位相关老师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已经下达(鲁科字【2016155号)。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网上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合同书模板并填好后在“我的项目管理”中上传,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书面合同书(一式三份)经我办审核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合同书中的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项目研究达到了《关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条件后要及时上传结题材料。重大、重点项目要提交《软科学研究》拟用稿件。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531日。

     三、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照批准的数额进行预算,自筹经费必须按照申请时承诺的数额进行预算。省财政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经费指标文件,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市财政局。科技金融研究专项由省金融学会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重大、重点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具体事宜由山东省科技情报院负责。山东省科技情报院对复审合格的科技报告进行统一编码、分类编目、主题标引和全文保存,出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五、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主管部门、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管理、检查和验收。

       六、请我校项目负责人于20161113日之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网上提交,学校和教育厅审核合格后,打印纸质材料,并于1116日将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自筹经费项目务必在纸质材料上加盖自筹资金提供单位的公章。

   七、注意事项:

   1.项目合同书和立项通知书都可以在本人的项目申报系统中下载。

   2.我校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全称:济南大学

   开户银行:济南市农行济微路支行

   账号:15112201040001124

   3.课题负责人和课题参与人务必在相应地方手写签字。

   4.甲方为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人:庞增东

     乙方为济南大学,代表人:张士强,职务:校长,联系人:任慧颖,手机:13616405540,电话:82767335

     丙方为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徐文广,手机:13905317078,电话:81916533,E-mail:kyc@sdpec.edu.cn,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39号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5

社科处

2016年11月4日

地址: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电话:0531-82767339 82767337      E-mail:shekechu@uj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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