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通知公告

上一条:转发:关于征求《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等意见的函

下一条:关于补充、调整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申报方式

2016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61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2.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每项不低于1万元。

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特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申报程序

1.各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项目申报指标(各单位报送项目指标将另行通知)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材料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各一式12份,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纸质《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务必加盖公章,并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电子版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不受理个人申报。

上述材料报送的时间为317日,请各学院务必于此时间前报送材料,以免影响项目的推荐评审。

2.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进行申报,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申请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28日。

3.社科处网上审核完成后,申报人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A)》(2份)、《申请书(B)》(一式3份),分别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其中《申请书(A)》附件材料中的 “自筹经费项目出资证明”须提供原件。

我校受理报送教育厅的纸质材料时间为41日。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3188391680,邮箱:sduservicems@sdu.edu.cn,技术交流QQ群号:462847978

教育厅联系人:刘伟、陈婷

教育厅联系电话:05318191656481916572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16年3月2日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doc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doc

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各学院项目指标分配表.xls

 

地址: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电话:0531-82767339 82767337      E-mail:shekechu@ujn.edu.cn 
Copyright 济南大学社科处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51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