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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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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单位: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专项任务项目类别及具体申报通知链接为: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0.html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2.html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298.html
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和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为限项申报项目,分配到我校的指标均为2项。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和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的申报受理时间为2月29日,申报人需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至社科处,以便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和教育厅审核合格后,申报人于3月11日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社科处,逾期将不受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日,以便学校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学校和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于3月11日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社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的管理费为总经费的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的管理费为0.2万元,申报人在做经费预算时应做出预留。其它经费开支要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一经立项,学校将根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项目经费管理,不得擅自更改。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1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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