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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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9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15年济南大学基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济南大学基金项目按照济大校字[2009103号文件《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来支持综合性、跨学科项目的前期研究、具有创新意义的基础研究、前瞻性研究(含应用基础研究)和青年创新研究。

2.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类,资助金额为5000元和3000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原则上每人只能获得一次立项,曾获得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鼓励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积极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不建议申报一般项目。

2.重点项目只面向校外省级人文社科基地,申报人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申报指标

1.每个校外基地限报1项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立项数参照各学院教职工人数、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数量,分配指标至各学院(具体参见本通知附件:2015年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四、项目评审

1.重点项目由各人文社科基地自行评审,等额立项。一般项目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等额立项。

2.机关、教辅单位及其它学院人员申报的一般项目由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差额立项。

五、项目中期管理和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时,需报送《济南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一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必须标注项目名称与编号)、一份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或研究成果的转载(引用)证明。

2.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报送《济南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一篇高水平论文或两篇普通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且必须标注项目名称与编号)。

六、材料受理

1.社科处于99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2.各基地和分配指标的各学院需提交立项的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汇总表一份、申请书每项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3.机关、教辅单位和其它学院一般项目的申报人,需向社科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和活页一式5份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

社科处

2015年7月19日

 

 

2015年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xls

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doc

《课题论证》活页.doc

2015年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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