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已经下达(鲁科字【2015】90号)。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网上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在“我的项目管理”中,下载合同书模板并填好后上传,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书面合同书(一式三份)经我办审核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合同书中的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016年6月30日之前。
三、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照批准的数额进行预算,重大项目资助资助经费每项12.5万元,一般项目必须按照申请时承诺的自筹经费数额进行预算,并在自筹资金来源证明处盖章。
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重大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具体事宜由山东省科技情报院负责。山东省科技情报院对复审合格的科技报告进行统一编码、分类编目、主题标引和全文保存,出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五、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我办将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管理、检查和验收。
六、我校的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7月18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书的系统上传工作,7月19日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社科处。因近期项目申报工作较多,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书的签订工作。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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