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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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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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点击: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现将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预算调整的项目范围

2016年度批准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目类型;2015年(含)以前立项,处于批准的研究周期内,近期不能完成的历年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目类型;2016年度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项目类型;2015年(含)以前立项,处于批准的研究周期内,近期不能完成的历年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项目类型。

二、经费预算调整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熟悉政策、用好政策,科学合理调整经费预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要求

1)项目经费预算有以下情况需要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社科处、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项目预算总额。原项目预算未列示外拨资金,需要增列。ƒ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

    2)直接费用预算有以下情况需要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报社科处、计划财务处审批、备案。

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和其他支出预算需要调剂。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需要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的。④2015年(含)以前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需新增间接费用的。

3)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剂。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调整要求

    1)项目经费预算有以下情况需要调剂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生效。同时,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报社科处、计划财务处审批、备案。

由于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额。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因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ƒ项目审核验收2年后结余资金退回。④2016年(含)以前在研的教育部项目需新增间接费用的。

(2)项目经费预算有以下情况需要调剂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社科处审核通过后生效。同时,项目负责人提交填写《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报社科处、计划财务处备案。

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支出科目和金额确需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调剂申请。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的。ƒ原项目预算未列示外拨资金,需要增列的,或者已列示的外拨资金确需调整的。

3)项目间接费用预算原则上不得调剂。

4.原则上每个项目在研期间只能做一次经费预算调整。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社科处联系。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doc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社科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xls

社科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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