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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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济南大学社科类校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20年度济南大学社科类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济南大学社科类校级项目按照济大校字[2016214号文件《济南大学社科类校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来支持综合性、跨学科项目的前期研究、具有创新意义的基础研究、前瞻性研究(含应用基础研究)和青年创新研究。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设立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及委托项目三类。前期已设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课题,因此本年度不再设立年度项目。

1.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专项旨在培育申报国家级重大招标(攻关)项目的研究课题,资助研究水平领先、特色鲜明、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秀科研团队,力争三年内获批国家级重大招标(攻关)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旨在针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需求,培育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课题。

3.委托项目旨在资助科研团队建设、人才引进与培育、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运用等相关研究。

三、经费资助

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资助经费2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资助经费1.5万元、委托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需要设首席专家1人,子课题负责人3-5人(其中我校教师不少于2/3)。首席专家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校聘兼职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同意以济南大学为申报单位,申报各类国家级重大项目。

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子课题负责人为我校教师(或兼职教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能够担负起子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每位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重大培育专项。

2.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者。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于1986225日后出生。

3.申报人同年度限报1个项目。

4.已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专项,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进行申报。

五、项目评审

根据申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及委托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六、结项要求

1. 根据后期完成情况,学校对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专项予以经费资助。2020年度,我校在职教师或校聘兼职教授申报的题目一经入围国家级重大项目选题,学校拨付经费2万元;我校在职教师或校聘兼职教授以济南大学为申报单位,完成国家级重大项目申报,学校拨付经费3万元;我校在职教师或校聘兼职教授以济南大学为申报单位,成功获批国家级重大项目,学校拨付经费15万元,其中拨付首席专家5万元,剩余经费根据人数比例拨付子课题负责人。

2.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完成后,需报送 1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及不少于15000字的研究报告,由学校审核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预研专项负责人 2 年内获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其项目免于鉴定。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报销项目经费。

3.委托项目完成后,需报送 1 CSSCI 来源期刊 论文或15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报销项目经费。

七、材料受理

1.社科处将于20201125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2.国家社科基金预研专项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和项目论证活页,各一式3份,纸质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社科处联系。

社科处联系人:封肖云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

社科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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