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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将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所在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或《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6月15日前将《申报书》(人文社科类)纸质材料(双面打印,简单装订,一式五份)交至社科处501,word版发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申报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学校确定推荐的团队项目需在“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进行材料提交。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641128915;技术支持电话:穆庆伟、赵同祥,0531—89701715、89701209。

三、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山东省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任慧颖  封肖云

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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