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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字〔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青创团队计划团队(2021年包括人才引育科技支持两个子计划)。

2022年立项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科技支持团队,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请各团队带头人,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并于92日前完成材料上传工作。依据《任务合同书》要求,科技支持团队需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人才引育团队需提交《期满验收评估报告》和《期满验收审核意见》,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校在线审核。学校将在9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专家综合评审。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收报告书》进行综合评审。

(四)入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项目团队进行入校实地考察。现场考察通过查阅团队资料、建设成效展示、项目经费审计等方式开展。

(五)综合评估认定。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及综合评审情况,超额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预期成果,且对经济社会贡献度大、或产出成果丰硕且有标志性成果的,为优秀等次;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为合格等次;未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有关事项

“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s:\\kygl.sdei.edu.cn\qncxtd,系统将于2025822日开放,请各团队带头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团队线上填报,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人:王睿晨、赵东兴、赵同祥,0531-897012338970171589701209;技术答疑QQ群:641128915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团队高度重视验收工作,省教育厅将对“不合格”等次团队,限期1年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收回已经下拨的资金并通报。

(二)2019年、2020年、2021年立项但尚未结项的团队除不可抗因素外需全部结项,否则将做撤项处理。2022年立项的团队,如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中预期任务,确需延期,需由团队带头人在研究周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我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王素强

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2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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