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工业博物馆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2  点击:

各学院(平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鼓励支持各地建设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色、文化特色的工业博物馆,充分发挥工业博物馆展示历史、展现当下、展望未来的作用,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创新与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工业研学基地和工业旅游目的地。根据《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类博物馆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115号)以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工业博物馆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文旅博〔2025〕10 号的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工业博物馆名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场馆主题。以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宣传工业发展进程、成果和工业文化为目的,呈现工匠精神、企业历史、品牌文化等工业文明内涵。

(二)场馆性质。博物馆、纪念馆以及依托工业遗址、旧厂房改造而成的展示馆等常设场馆。

(三)基本条件。具有固定展陈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常态化运维能力,具备明确主题和系统性藏品(实物、文献、影像等),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组织形式。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部门单位为申报主体,填写《山东省工业博物馆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电子版材料上交学校,学校将统一推荐上报给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二)组织认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两厅联合发文公布山东省工业博物馆名录。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突出工业博物馆特色与价值。

(二)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扎实做好初审工作,严把质量关,切实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工业博物馆推荐出来。

请于2025 年9月22日前,将申请书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社科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科处联系人:牛帆 高学德

社科处联系电话:0531-82767338

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工业博物馆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工业博物馆名录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申报山东省司法厅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委托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地址: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电话:0531-82767339 82767337      E-mail:shekechu@ujn.edu.cn 
Copyright 济南大学社科处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51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