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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点击:

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要求,现发布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抓好贯彻落实执行,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规范工作程序,严查不端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师生科研诚信意识,优化科研诚信环境,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主要任务

1.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学习教育活动

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通过集中学习、分组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教育部新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规定和警示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并以学院、平台为单位形成活动总结(包含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具体内容、活动效果、活动照片等),科技处和社科处将以新闻形式发布在部门网站的科研诚信专栏。

完成时限:625日前。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及时将活动总结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签订承诺书

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组织全体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明确在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选表彰、人才计划申报等工作中,承诺事项和违背科研诚信责任,进一步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完成时限:628日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学院、直属科研平台备存。

3.严格落实“三落实、三公开”要求

在科研管理部门、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网站开设科研诚信专栏,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科研诚信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强化任务分工落实

各学院、直属科研平台要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扎实推进,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和履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共同营造诚信科研的良好学术氛围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创新手段,拓宽渠道,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加强对科研诚信的正面引导;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及时调查,公布处理结果。

社科处

                                                                                      2024613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厅字〔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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