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应山东省人大立法研究济南大学基地、山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共同邀请,中国社会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全兴教授来我校做了题为“我国群体性劳动争议多发背景下集体合同立法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开始前,陈月辉副校长代表学校聘请王全兴教授为济南大学客座教授。山东大学、山东管理学院及我校政法学院相关领导、教师、研究生参加了报告会。
王全兴教授在报告中分析了当前集体合同立法的背景因素、介绍了群体劳动争议、群体劳动争议的不同特点于产生的原因,探讨了群体劳动争议问题对立法的挑战以及集体合同立法的若干问题。最后,王全兴教授教授围绕政法学院谭秋霞老师主持的“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立法项目,与参会师生进行了热烈的学术讨论。
王全兴教授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经济法)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在《中国法学》、《中国劳动科学》、《中国劳动》等学术刊物发表经济法学论文70余篇、社会法学论文50余篇,独著、主编、合著的专著及高校教材10多本,先后主编"九五"、"十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教材《劳动法学》。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参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草案的起草或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