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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臻教授荣获“山东省第八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
发布时间:2014-11-02  点击:
  近日,“山东省第八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评奖结果公布,全省共有5名人文社科领域的学者受到表彰。我校李庆臻教授榜上有名,这也是济南大学学者第三次获得该项殊荣。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的评选,由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按照《2014年度(第八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进行,旨在表彰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学者。其申报条件为研究成果丰硕,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参评人员为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省内高等院校、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省社科联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不超过5名。
  李庆臻,山东省平阴县人,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58年9月参加工作,1961年2月毕业于中央高级党校自然辩证法研究生班。1986年起先后任青岛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烟台大学校长,1994年至1999年任济南联合大学校长、教授。1988年被选拔为山东省首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同年被国家劳动人事部授予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家称号,199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996年、2000年又获山东省第三批、笫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李庆臻教授在科研上锐意进取,善辟新径,努力创新,始终坚持贴近社会现实和发展,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在自然辩证法、科技社会学和科学认识论等领域做出了贡献。先后出版《第一生产力论》、《大杠杆——震撼社会的新技术革命》等著作19部,发表论文70余篇。有关论著多次被《人民日报》等报刊及其他学者摘编或引用,《大杠杆——震撼社会的新技术革命》一书出版后受到钱学森同志的高度评价;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厅局级以上奖励10余项。李庆臻教授同时是山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创始人,曾任两届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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