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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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4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继续做好2014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于911月进行评审,请于830日将申请材料报送社科处。具体申报要见相关链接(http://skc.ujn.edu.cn/detail.asp?id=2824)。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距上次申报未获立项未满1年,或虽满1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曾申报但未获立项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5)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7)成果系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9)同期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立项名单公布后,获知未立项者除外);

10)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1)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3.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社科处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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