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老师:
从2014年起所立项的省软科学项目要求在结题时提交一份成果要报,供《软科学研究》采用。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项目在结题之前须递交至少一篇通过初审的《软科学研究》稿件,其中重大项目须提交一篇被《软科学研究》采纳的高质量稿件,否则,不予结题。
2.每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当年度必须递交至少一篇通过初审的《软科学研究》稿件,达不到要求的,将暂停其下年度申报重点项目的资格。
为了提高成果被《软科学研究》采纳的命中率,现将相关用稿说明以附件形式通知如下,请您下载。
软科学研究及软科学项目申报相关说明.zip
社科处
201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