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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严格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相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重大课题成果均采用现场鉴定方式,其他类型课题采用现场鉴定或通讯鉴定。各负责人要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和结题相关要求组织鉴定工作。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1),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报送时间。每月最后一周(放假期间除外)。

2.报送方式。依照课题管理办法,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类别汇总后统一分别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顺序装订。《成果专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需单独装订。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结题材料(一式2份)、结题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管理单位名称;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课题编号,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单位名称。另外,电子版材料请一并上传管理平台(espp.sdjky.net 或 221.214.56.15:8684),请将成果鉴定书、教科研成果专报、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等,放置一个压缩包中上传,格式ziprar,文件大小不超于50M

3.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

4.省教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四、联系方式

1.省教科院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宫老师,0531-5563023655630271

2.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王素强,82767339

3.电子邮箱:shekechu@ujn.edu.cn


社科处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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