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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引导全省文艺单位科学规划题材布局,扶持推出一批创作选题精准、时代特色鲜明、艺术水平高超、创新特质明显、地域文化浓郁的精品力作,引领山东舞台艺术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评选扶持办法》、《关于推动舞台艺术创新发展的意见》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本地区剧目申报工作,每市可推荐1-2部。省属艺术院系、省直艺术单位直接向厅艺术处报送,每单位限报1部。

二、主体要求

我省各级各类艺术创作单位均可申报。为确保资助剧目长续演出,除专业院团外的其它艺术单位申报时,应当设有职业演出团组,有稳定演职员队伍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选题范围

凡符合《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评选扶持办法》中重点选题要求的新创作大型剧目均可申报,重点扶持以下项目: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民族化艺术内容和表现形式,在题材选择、主题立意、艺术理念、舞台呈现和科技应用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的创新探索剧目;聚焦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展示党领导下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具有标志性和代表性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重大题材剧目;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抗日战争暨世界反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时间节点,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重大倡议的重大题材剧目;聚焦普通人物命运变化、喜怒哀乐,生活气息浓郁、时代精神高扬的优秀现实题材剧目。鼓励原创作品申报,鼓励由文学名著及其它现当代文学作品改编的戏剧作品参加申报。

申报项目还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已经完成剧本创作、导演构思,截止2023年10月1日尚未首演且能够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创排制作;能够落实相应资金投入,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总量不低于项目扶持资金;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拥有完整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纠纷。

四、申报材料

1.《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2023年度扶持项目申报表》,一式十份;

2.申报项目剧本(脚本)一式十份;

3.申报作品导演阐述,一式十份;

4.同级财政、文旅部门出具的资金投入证明或承诺文件。高校或省直单位申报的应当资金投入承诺书。

我校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请装订成册,于2023年10月7日前报送至社科处501。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社科处邮箱

申报截止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与相关市文旅局、申报实施单位签订入选项目扶持协议书,明确责权利关系,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自筹资金到位等情况,适时拨付扶持资金,开展项目首演及结项验收。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侯环

社科处联系电话:82767335

社科处邮箱:shekechu@ujn.edu.cn


社科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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