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济南市第39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本次参评成果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2.凡我市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
3.参评成果应为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市委、市政府及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在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通过鉴定的社科相关课题,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标准
参评的研究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理论创新,密切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贯彻良好的学风和文风。
1.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国家、省市或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建设等重要问题上有创见,对市委、市政府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和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解决现实问题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基础研究。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在学术上达到先进水平,在观点上有重要发展和创新,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填补本学科某项空白,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成就,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独到的科学见解,对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科普读物。在宣传普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成就,宣传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符合版权规定的译作,体现原著原意,对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5.古籍整理。翻译、注疏准确,能够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或纠正了前人的某些讹脱。
6.志书、教科书、工具书。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能正确解释或反映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申报办法
(一)组织推荐
各区(县)由所在区(县)委宣传部或社科联组织申报;各高校、科研院所由高校社科联或社科处组织申报;市直各单位由作者所在部门党委(党组)推荐申报;市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会员由各学会(研究会)组织推荐申报。
(二)报送材料
各有关组织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组织报送申报成果的书面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如下书面材料,并统一报送。
1.《济南市第39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一份做匿名处理不用签字盖章。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未按规定进行匿名处理,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的成果。一式两份,其中文章、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内容及批示);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区(县)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完整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及批示后落实措施)、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4.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注明“济南市第39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字样;申报者工商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5.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著作类成果须在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做 CIP 核字号验证(https://pdc.capub.cn/),打印验证得到的网页。
6.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匿名),原件仅作审核使用。
7.有重要价值的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文章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两份,一份匿名。
8.申报成果明细表。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济南市第39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明细表》1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申报人将相关申报材料装袋报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好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履行推荐工作主体责任。严把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的成果都要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麻痹大意、不以为然。因履行推荐工作主体责任不力,造成推荐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对该成果的推荐单位给予相应处罚。参评成果无原件、无刊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如未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准备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提交评审会议。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成果字数要求报纸1500字以上、杂志3000字以上。
2.多人(含两人)合作成果,以单位、课题组名义发表的成果,须以第一作者、课题组负责人名义申报。
3.《论文集》不得以专著形式申报,只受理个人研究成果,按论文类申报。
4.现任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5.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参评。
6.参评成果于8月26日前报送社科处501,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评奖通知、评审表、明细表等材料可在济南市社科联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nskl.com。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王素强
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