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现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由省教科院另行通知。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以学校为申报单位统一向教育厅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届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差额推荐。
四、教育部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详见系统说明。2025年10月20日9时网上申报开通,11月26日17时截止。
(二)评审表下载
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另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材料审核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遴选及公示
学校将依据教育厅分配的指标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并择优报送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并通知学校按相关程序最终向教育部推荐报送。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动员、精心部署、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任务。
(二)严把遴选质量关
学院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突出质量导向,杜绝任何政治问题、违纪违法情形以及师德师风问题。
(三)严格工作纪律
加强全过程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类“跑奖”“要奖”等干扰评审的行为,评审期间不接待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为评审事项来访。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1)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三份,须在封面显著位置加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及申报学科范围。
(2)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三份(可提交复印件)。论文类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咨询服务报告类需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及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二)电子版材料
请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PDF版)、证明材料(PDF版)、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社科处邮箱(邮件命名:单位名称+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报送时间
请于11月3日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kechu@ujn.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501室。
社科处联系人:任慧颖 王素强
联系电话:82767339
社科处
2025年10月23日